云南重啟“彩云獎”評選 獲獎節目將參評“群星獎”
12月12日,云南省文化廳廳長黃峻在“云南省2014年群眾文化‘彩云獎’新聞通報會”上介紹:“云南省文化廳今年做出恢復‘彩云獎’的決定,并舉辦評選活動。在此次評選中獲獎的節目,將被推選參加文化部舉辦的第十七屆‘群星獎’。”
“彩云獎”創立于1997年,連續舉辦三屆后,因故于1999年暫停評選,是云南省群眾文化的最高獎項。近年來,云南群眾文化活動蓬勃發展,廣大基層群眾文化工作者創作積極性高漲,從鄉村走出的一大批群眾喜聞樂見的作品,代表云南登上“群星獎”的領獎舞臺,為云南贏得了掌聲和榮譽,但云南一直沒有一個群文活動的評選平臺和品牌,對優秀群文工作者及其作品給予肯定。
云南省文化廳于今年做出恢復“彩云獎”評選的決定,并首次舉辦評選活動,旨在將此獎項打造成云南群文活動的著名品牌,每兩年舉辦一屆,同時規定,今后只有獲得“彩云獎”的節目,才有資格申報文化部“群星獎”,本次評選的獲獎節目,將推選參加文化部舉辦的第十七屆“群星獎”。
本次“彩云獎”是由云南省文化廳主辦,云南省文化館和各州(市)文化局、滇中新區社會事務管理局共同承辦,于今年9月啟動,將在12月底結束,包括初賽、復賽、決賽和頒獎晚會四個階段。目前評選活動將進入決賽階段,決賽定于12月21日——27日舉行,評選范圍包括音樂作品(含聲樂、器樂、合唱)、舞蹈作品(含廣場舞)、戲劇作品(小戲、小品)、曲藝作品(相聲、快板、民族曲藝等)、美術書法攝影作品。
在廣場舞和合唱兩個比賽項目上,“彩云獎”組委會創新性地將兩項比賽采用專家觀看視頻的方式進行組織,同時,在比賽組織上以突出實效為出發點,大幅壓縮費用,在原預算的基礎上節約了40%的經費,黃峻表示,這部分經費將用于組織獲獎作品走進社區進行巡演,讓廣大群眾在家門口就能看到喜愛的節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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