網絡文學不可唯讀者“馬首是瞻”
作品要適應大眾讀者的口味,作者要投多數讀者的所好,讀者是上帝是網絡文學寫作與閱讀所通行的基本規則。但評論家白燁日前指出,這個規則需要反思。當你是個一般網絡作者時,你可能不得不去遷就讀者,給自己贏得一定的名聲與影響。當你成為大神級作家后,就理當起到一個大神應該起的作用,用富于人文精神的寫作引領讀者,示范其他作者,而不是只去一味博得眾多讀者喝彩,活在低俗與媚俗寫作營造的粉絲迷戀中。
白燁的論斷讓人耳目一新。在網絡文學領域,很多寫手確有讀者是上帝的意識,希望讀者喜歡自己的作品,希望有讀者購買文學網站的虛擬貨幣給寫手打賞,甚至希望有大量鐵桿粉絲日夜追隨,將自己捧成網絡大神。這些想法固然沒有多大錯誤哪怕是傳統文學,也需市場檢驗優劣與成敗,更何況網絡文學?如果某網絡寫手的作品無人點擊,恐怕只有放棄寫作這個春秋大夢了。
問題關鍵在于,視讀者為上帝,切不可唯讀者馬首是瞻,因為讀者形形色色、品位趣味各異。有些網絡寫手,卻盲目迎合、一味遷就讀者的口味,在作品中大打情色、暴力等擦邊球,不斷走向低俗。難怪有人說,某些網絡文學簡直就是個別上帝握著作者的手寫出來的文學垃圾、精神糟粕。網絡文學雖是商品,但又不是純粹的商品,如此寫作,短期內或能贏得少數讀者,長期看卻會丟失大部分讀者。
在視讀者為上帝之時,網絡文學更要培養高雅的上帝。據報道,網絡文學讀者已達2.74億人,注冊寫手200多萬人,市場年收入40多億元,部分神作甚至輻射影視、游戲、動漫等多行業,實現全版權開發。網絡文學還與傳統出版聯姻,不斷開發延伸產品,更好地展現其文學價值。可以說,網絡文學已擺脫非主流化標簽,培養自己的高雅上帝勢在必行。
而大神級作家,則應當承擔起培養高雅讀者的使命。一方面,這是愛惜自身羽毛之需要。從身處底層、瘋狂碼字的文藝青年成長為塔尖的網絡大神,非常不易有報道稱,10萬位作者中才會產生一位大神,能從眾多人中脫穎而出,一定得有自己獨特之處,千萬勿在粉絲迷戀中迷失。另一方面,引領培養讀者,也是維護網絡文學長遠發展的需要。網絡文學盡管迎來可觀錢景,但整體仍有低俗、粗制濫造、同質化嚴重等問題,需要一場文學價值重構。而大神級作家堅守文學理想,就高不就低,就雅不就俗,爭創精品,能給行業帶來良好的示范大家都來做一個有責任、有擔當的網絡寫手,而不只是賺錢的工具,如此,才能促進網絡作家創作水平的整體提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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