要充分尊重作家的辛勤原創
近期,根據青年女作家崔曼莉長篇小說《浮沉》改編而成的同名電視劇在多家衛視熱播。這是一件好事,把小說家創作的優秀作品、特別是關注當下熱點社會問題如職場問題的好作品改編成影視劇,用更多的藝術形式豐富作品內容,擴大社會影響,共同發力,是值得肯定和倡導的。但是,影視劇的創作者和制作者要懂得原創的難度和創造力,要自覺尊重作家的辛勤勞動,這一基本要求仍然需要呼吁。
《浮沉》播出以來,社會反響熱烈,作家崔曼莉本人并沒有搶先發言,以顯風光。但近日有媒體發表劇本改編者的訪談,直接把改編《浮沉》表述為寫《浮沉》,似乎這部從2008年出版以來就熱銷至今的小說并不存在,引起了一些作家的言論反彈。這再一次顯示出,有必要在包括影視界在內的文藝從業者中呼吁,要充分尊重藝術原創,把一部作品的創作、改編、傳播當做一個整體來謹慎對待。至于《浮沉》的改編是否成功,在多大程度上忠實于原著,原著作者對改編是否滿意,這是一個見仁見智的問題,然而在宣傳炒作過程中,有意無意忽略原著的存在,卻是一個必須要提出來的嚴肅話題。
文學是其他藝術的頭道工序,是提供其他藝術創作最重要的母本來源。日趨熱火的中國影視界,很多成功作品都改編自中國傳統文學名著和當代作家的優秀作品,其例證不勝枚舉。然而,在不少改編劇的片頭片尾,原著的作家作品名字常被淡化甚至忽略,作家成了旁觀者。一部明顯是改編自文學作品的影視劇,怎么一下子就被冠以某某導演作品的封號?近幾年來,張抗抗、王興東等作家連續通過發表文章和提交兩會提案,要求尊重作家勞動,保護作家權益及在作品中的地位,引起了文學藝術界的共鳴和熱議。《浮沉》再一次讓人們看到改變這一局面的難度。作家并不要求和影視明星齊名等利,但要求尊重藝術創作的原創是基本權利,必須得到保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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