讀屏時代,傳統文學期刊如何吸引“網絡移民”
如果你想看一部網絡文學作品,點開各大文學網站就可以了。而如果想看一篇屬于傳統純文學或嚴肅文學的小說,卻沒那么容易,目前還難以看到像網絡文學一樣的綜合平臺。
網絡文學對傳統嚴肅文學的沖擊已經十幾年,傳統文學的主要陣地依舊在紙質刊物。世界早已進入了讀屏時代。很多人擔憂,傳統文學的未來在何方,傳統文學刊物的未來在何方?
一些文學刊物已經向網絡進軍,邁出了步伐,微博、博客、微信公眾號、網絡商鋪、雜志電子版等等,依托網絡來宣傳作品和雜志。不過,這些途徑大多是展示雜志目錄和作品節選及推薦文章,吸引讀者來購買紙質期刊。
更多路徑在探索中,在試水。
2014年11月,《詩刊》在雜志上推出余秀華組詩之后,又將余秀華的詩搬到了其微信公眾號上,始料未及地掀起了一場“余秀華熱”。這是近年來一直小眾化的詩歌第一次以正能量的面貌走進了大眾。
同在11月,《人民文學》推出了“醒客”手機客戶端,讀者可以通過會員制付費,閱讀到一些作家的中短篇小說全文。這或許是首家刊登純文學小說作品全文的期刊電子平臺。有人稱,這將是傳統期刊讀者網絡移民的新開始。
而就在3月的一個夜晚,“一個想做小說之王的APP”開始眾籌,在一些作家朋友圈里流傳起來,這個叫作果仁小說的APP,公開向“人情、圈子”的傳統文學刊物叫板,也試圖在讀屏時代,實行付費制閱讀,為創作和翻譯純文學的“非主流”的年輕人提供一個舞臺。
……
當傳統期刊和傳統文學扎進網絡之海,嘗試付費閱讀,是會溺水,還是就此開啟重生之門?這條路上有哪些新的契機,又有哪些待斬的荊棘?付費制能行得通走得下去嗎?又如何與龐大的網絡文學抗衡?一系列問題擺在面前。我們聽聽全國兩會政協委員、人大代表及傳統嚴肅文學刊物、作家怎么說。

《人民文學》醒客部分頁面:①文庫中推薦的“金短篇” ②排行榜 ③文柜,陳列已閱讀文章 ④注冊后可形成自己的醒客 ⑤作者與讀者互動
兩會聲音
網絡對文學的影響不止是工具
——訪全國人大代表、詩人冉冉
記者:當下傳統文學期刊生存艱難,詩歌類刊物同樣如此。那么您覺得新媒體的發展為期刊生存帶來的是機遇還是挑戰?比如《人民文學》就做了“醒客”客戶端,嘗試數字閱讀、手機閱讀。對于這種做法,您怎么看?
冉冉:就我個人的觀感而言,傳統文學期刊豈止是生存艱難,除了少數還葆有一定市場影響力和穩定訂戶的刊物外,更多的紙質文學刊物只能是艱難度日,維持現狀了。你問新媒體的發展為文學期刊生存帶來的是機遇還是挑戰,我沒有能力回答這樣的問題。以近百年來人類文明發展的速度去推測,十年二十年或者更長一些時間以后的情形,真的還很難講。譬如在未來的未來,紙媒紙書到底會不會消亡,這個恐怕沒有人能夠準確斷言。
記者:最近兩年,隨著微信的火爆,詩歌創作與討論在微信朋友圈中非常活躍,也有不少詩歌的微信公眾號吸引了大量粉絲。比如我身邊就有朋友每天堅持在微信上寫一首詩,目前這些作品已籌備結集出版。又比如我關注了“為你讀詩”微信公眾號,個人非常喜歡,感覺“為你讀詩”不管是選擇朗誦者,還是選擇詩歌作品、背景音樂等等,都比較用心。據我所知,微信上已經有不少這樣的詩歌朗誦活動。對于這種現象您怎么看?您是否有比較喜歡的詩歌方面的微信公眾號?是否參與過微信上的詩歌活動,感覺如何?
冉冉:我或許是一個對新事物不太敏感的人。這么多年來,我一直沒有博客,沒有微博。微信倒是用著,不過上得不多,一個重要原因可能是我自己沒有太多的空閑時間。
作為一種跨平臺的通訊方式,尤其是可以多人參與并互動,微信肯定是一款傳播利器。而且,我覺得,互聯網及其大量的APP(應用程序)不止是一種工具,也不止是改變了人類的生活方式,它可能正在或已經在更深層次改變著人類的感覺、思維、表達甚至是想象的習慣與方式。從這個意義上講,詩歌創作、討論在微信朋友圈中的活躍和詩歌微信公眾號的人氣,不僅改變了詩歌或者說文學的傳播方式,可能也在改變著詩歌寫作者自身及其寫作的方式與形態。
不過呢,網絡寫作者與讀者之間,還有寫作者與寫作者之間的相互影響和改變,而且是即時性的改變和影響,也是不可忽視的,這種力量我感覺非常強大,需要審慎對待和看待。
記者:去年草根詩人余秀華的火爆,最早也是緣于微信,一開始是《詩刊》微信公眾號的推薦,后來在網民中間大量流傳。余秀華被廣泛認識,和微信這種新媒體密切相關。十多年來網絡的發展給文學創作帶來巨大的變化,現在網絡文學已經以一種與傳統文學面貌迥異的姿態出現在文壇。那么,隨著手機閱讀的普及,您覺得這一新的媒介形式是否會為詩歌創作與傳播帶來新變化?
冉冉:帶來新變化實屬必然,這種沖擊與改變不會以任何人的意志為轉移,而且如前所述,這種影響與改變不止是傳播方式,不止是工具性的,它可能要深入和根本得多,其作用也未見得全是正面的——正因為如此,我們不能警惕全無地沉浸于一種鬧騰、喧囂與狂歡的寫作。(本報記者 金濤)
文學網絡傳播不能侵權
——全國政協委員、作家陳建功談文學作品“上網”
嚴肅的純文學并不是不能通過網絡途徑傳播,但是到了網絡上往往會遇到一個尷尬而無奈的問題,即未經許可便被轉載,作者亦未收到稿酬。對于傳統文學期刊試水的文學作品發布到網上或者APP中讀者付費閱讀的現象,全國政協委員、著名作家陳建功首先考慮到的,就是著作權的許可問題。
陳建功指出,文學作品登載在期刊之后,期刊提供給網民付費閱讀,只要期刊跟作者達成了協議,刊物、作家即著作權人、讀者之間的法律關系理順,不是被胡亂轉載,這就可以,“用新的高科技媒體廣泛傳播作品,是一個很好的事情,但是前提是不能侵權”。作品發表之后,著作權在作家離世后五十年內有效,但問題是網絡常常大量地用了作品,卻不給作家付費。
陳建功還擔任著一個特殊的職務——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的會長,這是由國家版權局批準的非營利性社會團體,對著作權進行集體管理,比如某作家的作品被收錄到教科書中,出版社不可能一個人一個人地給寄稿酬,就要把錢匯到文著協,文著協根據名單每人分一次,如果找不到作者,稿酬會先存在文著協,最終這筆錢是要給作者用的。他指出,網絡轉載聯系不到作者寄稿酬的,應該把錢寄到文著協,由協會集體分發。陳建功強調,“刊物如果主動說我要上網,那當然很好,但要達成法律上的協議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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